根據交通運輸部等五部局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運車輛標志》(GB13392—2023)的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自2025年4月1日起,指導相關機構按新的標準做好道路運輸車輛達標車型的核查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識管理,規范危險貨物運輸行為,提升運輸安全管理水平,1月22日起,湖北武漢全市實施危貨車輛標志換裝行動。當日,首批6家醇基燃料運輸企業所屬33臺危貨車輛更換符合國家標準的標志標牌,64名駕駛員及押運員穿上醇基燃料“馬甲”,統一規范著裝。據悉,首批換裝的醇基燃料運輸標識包括車輛更換新的標志牌和人員統一穿著“馬甲”裝。其中:車輛標志牌統一規范為“三件套”,即分別在車頭、車身和車尾懸掛張貼矩形標志牌(運輸介質標識)、菱形標志牌(風險警示標識)和噴印“醇基燃料”的專用標識。運輸醇基燃料的從業人員標識統一規范為“兩件套”,即駕駛員和押運員統一穿著噴印有運輸企業名稱和“醇基燃料”專用標識的作業馬甲,佩戴標注人員姓名的“掛脖式”工作牌證。武漢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醇基燃料是以醇類物質(甲醇、乙醇等)為主配制的燃料總稱,具有易燃、易爆和毒性等特征,屬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因其價格相對低廉和環保,在部分企事業單位食堂和餐飲場所廣泛使用,但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極易引發安全事故。 目前,醇基燃料作為危險化學品,經營和運輸實行許可制。經營(儲存銷售)醇基燃料的企業,應依法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運輸醇基燃料的企業,應當依法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使用有合法合規資質的專用車輛和從業人員從事醇基燃料的運輸工作。